全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

29日,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2021年工作要点。

目前,我市有儿童福利机构1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7家,完全能够满足长春儿童救助保护兜底需求,1200余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设立儿童之家421个,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2810人,近3年累计投入市级福彩公益金680万元用于儿童福利项目。320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政府关爱保护范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由“专项行动”转入经常性工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后,我市调整建立了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机制。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突出领域和工作薄弱环节,完善领导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道保护防线”,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议强调,强化行动自觉,全面完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要夯实家庭监护责任,加强学校保护工作,加大社会保护力度,完善网络保护工作,强化政府保护职能,落实司法保护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守土有责、密切协作、认真履职,在务实担当中凝聚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目标任务,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力争在全省打先锋、站排头,在全国排前列、争上游,全力推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