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西纪检监察网
及各地市纪检监察部门网站
发布了一批通报
详情如下
南宁市江南区通报2起
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1.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三津村党员黄志强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5月4日晚,黄志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9月,黄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邕津村党员黄华灿酒后驾车问题。2018年2月6日晚,黄华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0年8月,黄华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柳州市柳北区通报2起
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1.柳北区沙塘镇人民政府文化站站长陈子荣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月13日,陈子荣在沙塘镇上垌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返回住处,途中被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部生态新区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3月,陈子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柳北区白露街道小村村党员莫少文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2日,莫少文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城中区公园路行驶至龙城路丽晶大酒店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1月,莫少文因危险驾驶罪被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2021年4月,莫少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桂林市龙胜县通报2起
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1.龙胜县三门滑石矿矿区党支部党员潘雷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2月26日晚,潘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至国道321线675公里(龙胜驾校门口),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4月,潘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等镇城田村党员陆成耀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2月4日晚,陆成耀驾驶小车至县交警大队门口附近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5月,陆成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防城港市防城区通报2起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
1.防城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一级科员文德军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21日,文德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警察当场查获,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文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防城港市公安局茅岭边境派出所协警凌耀艺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11日,凌耀艺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警察当场查获,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其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凌耀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百色靖西市通报2起
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靖西市同德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马荣国酒驾问题。2021年3月10日,马荣国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从靖西二中往宾山小区方向行驶,行至龙潭路往金山嘉园路口30米处被执法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马荣国驾车时血液酒精浓度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23日,马荣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靖西市龙临镇中心小学教师岑积江酒驾问题。2020年6月22日,岑积江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从靖西市龙临镇往靖西市区方向行驶,行至靖西市万吉大道普罗旺斯路口至绣球广场路口路段50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岑积江驾车时血液酒精浓度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靖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26日,岑积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贺州市八步区通报2起
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部退休党员钟水星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6日,钟水星饮酒后驾驶小型越野汽车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被交警当场查获。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因其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故意违纪,2021年8月,钟水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八步区信都镇大新社区党员黎重阳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3月5日,黎重阳饮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被交警查获,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黎重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宾合山市通报3起
农村党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合山市岭南镇农村党员罗忠勇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3日,罗忠勇饮酒后驾驶报废的摩托车行至岭南镇岭南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罗忠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罗忠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合山市岭南镇农村党员谭晓碧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3月11日,谭晓碧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岭南镇思光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谭晓碧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谭晓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合山市岭南镇农村党员罗伟强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5月20日,罗伟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至岭南镇广屯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罗伟强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报废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850元、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罗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崇左市江州区通报3起
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江州区民政局派驻太平街道孔甲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黄某某酒驾问题。2020年4月28日,黄某某饮酒后驾驶轿车行至崇左市丽江路和平中学附近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4月8日,黄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太平街道卜寨村村委委员王某某酒驾问题。2020年5月29日,王某某在崇左市旧城区三里屯饭店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崇左市江南路江南新民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5月20日,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南街道中渡社区党支部党员盘某某酒驾问题。2020年6月6日晚,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江州区丽江路南行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3月11日,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崇左市宁明县通报2起
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1.宁明县爱店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黄东兴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2月28日晚,黄东兴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宁明县城中镇凤璜市场返回新浩小区,途经江滨大道江滨南段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3月,黄东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宁明县城中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黄洪施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3月21日晚,黄洪施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宁明县城中镇第二小学返回明阳街家中,行驶至城中镇福仁街第二小学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8月,黄洪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
造成严重危害
还面临纪律法律的严厉惩处
来源丨广西纪检监察网、南天一剑、
南宁交警微发布、广西交警微发布